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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5/07/22
標題:因美國對等關稅、以伊戰爭等因素及既有缺工、缺料情形尚未緩解,建築物於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建照或雜照(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)且屬有效者,得申請延長建照或雜照之期限2年,詳請內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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