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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依水土保持法劃定含山坡地範圍行政轄區包括:大溪區、復興區、桃園區、龍潭區、楊梅區、平鎮區、龜山區、蘆竹區等行政轄區,其餘轄區屬免查範圍。
114年2月1日起如開發基地屬免查範圍之行政轄區者,
請統一使用桃園市山坡地資訊查詢系統:https://winfo.tycg.gov.tw/slope/